残疾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需符合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量:3248

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种情况是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的残疾人,可按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全额享受保障金。另一种情况是对尚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可以按照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差额享受保障金。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在城市,可以由家庭户主向其所居地段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居民委员会审核后,上报街道;再经过街道审核,上报区政府,然后转报市政府。在农村,可以由户主向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乡一级人民政府,即可核发;若由全县统一操作的,则必须上报县政府核定。核定后,一般按照每月每家每人的核发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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